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是培育綠色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必然要求。
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路徑多元化
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具有戰略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必由之路。由于碳排放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只有完成傳統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才能從根本上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但對生產活動的強制減排要求必然大幅增加企業成本,減緩經濟增長。因此,必須將綠色低碳活動培育成為新的產業,通過創造市場價值實現經濟增長與減排降碳的目標協同。
其次,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是培育未來經濟新增長點的戰略抓手。當前,世界各國競相提出碳中和目標并為之付諸實踐,誰在綠色低碳技術上率先實現突破,在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上搶占先機,誰就能在未來綠色低碳產業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在國際規則制定與國際合作中具有主導權和話語權。這從當前新能源汽車發展以及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可以看出端倪。
當前,綠色低碳轉型已從全球共識轉向全球行動,各國都積極發展綠色低碳產業,以實現碳中和目標。從各國的具體實踐可以看出,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呈現多元化路徑。
一是以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應用為特點的發展模式。技術創新是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重要驅動力,當前各國大力發展的關鍵新興技術中,很多屬于新能源和低碳技術。例如美國的《關鍵和新興技術清單2024》包括先進燃氣輪機技術、清潔能源發電和儲能技術等綠色低碳技術;歐盟委員會發布的《地平線歐洲戰略計劃 2025—2027》聚焦綠色轉型、數字化轉型等戰略方向,以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喪失、數字化轉型和人口老齡化等挑戰。
二是以完善碳價機制為低碳產業提供價值補償的模式。碳價形成機制可將低碳產業的減排效應以市場價值的形式回饋給市場經營主體,使低碳產業相較傳統高排放產業更具競爭優勢。為此,很多國家均在嘗試建立碳價形成機制,主要包括碳稅和碳市場機制。例如,歐盟有碳排放交易系統,美國在部分地區征收碳稅等。
三是以減排政策強制力倒逼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模式。減排政策約束是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外部驅動力,例如,歐盟綠色協議設定了“2030年減排55%”的具體目標,并為此制定了一攬子減排計劃,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禁售燃油車以及航空航運燃料替代等,其對所有成員國均有法律效力,將對歐盟能源、交通等產業產生深遠影響,推動綠色低碳產業加速發展。
四是依托企業ESG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綠色低碳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從企業個體向產業鏈延伸,有助于傳統產業加快實現低碳化。當前,很多頭部企業已將碳排放作為ESG信息披露的一項重要內容,碳排放核算范圍也從企業自身活動向產業鏈上游延伸,在為企業塑造負責任形象的同時,倒逼產業鏈各環節開展低碳轉型。此外,其還有助于綠色金融發展,為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更好的融資服務。
五是以綠色貿易壁壘倒逼域外產業實現綠色低碳轉型。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缺乏具有全球約束力的碳價機制,容易導致碳排放較高的產業從實施嚴格減排政策的地區向區域外轉移,引發碳泄漏問題。因此,很多國家開始考慮設置綠色貿易壁壘,例如歐盟擬引入碳邊境調節機制,對進口貿易商品征收綠色關稅,引導或倒逼區域外國家實施更嚴格的減排政策,進而促進區域外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協同推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
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政策,如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以及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和《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推動了我國綠色低碳產業快速崛起并成為助力全球綠色發展的關鍵力量。但是,我國綠色低碳產業發展仍然面臨技術創新支撐能力不足、體制機制不完善、缺乏跨行業跨部門跨領域的協同推進機制等問題,綠色低碳產業體系尚處于雛形階段。
發展綠色低碳產業,要以降碳、零碳、負碳技術研發突破為切入點,以綠色低碳技術的產業化應用及產業零碳轉型為主要手段,發揮政府和市場的有效作用,在政策法規驅動和市場機制牽引下,形成以價值為核心的具有內生可持續發展動力的產業閉環。為此,要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技術體系、空間布局體系和政策體系。
一是要科學謀劃綠色低碳產業發展體系。借鑒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經驗,選擇一批方向清晰、重點明確、帶動性強的綠色低碳產業進行滾動式培育。編制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制定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時間表、路線圖以及階段性發展目標。探索適合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技術路線、業態模式和產業生態,為綠色低碳產業中長期發展提供指引。
二是要加快建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建立面向綠色低碳產業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企業在提出選題、研發投入、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中的主體地位,推動資金、人才、平臺等創新要素向綠色低碳產業集聚。建立集產業技術需求凝練、產業技術協同攻關、產業技術轉化應用于一體的體系化創新模式,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深度融合,加強產學研用不同主體之間深度合作和有效銜接。
三是要持續優化綠色低碳產業空間布局體系。明確重點產業在全國范圍內的空間布局,以及省市各層級區域重點產業布局及產業分工體系。推進綠色低碳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建設,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技術開發區等典型重點區域的綠色低碳產業布局,促進綠色低碳產業集聚發展。打造全鏈條一體化的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營造多元創新主體和產業主體協同發展的綠色低碳產業生態。
四是要建立健全綠色低碳政策支持體系。制定系統性的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政策,促進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在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相互協同。在綠色低碳產業總體戰略頂層設計之下,持續完善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綠色低碳要素支撐、綠色低碳市場培育以及綠色低碳產品服務定價等方面的政策,促進綠色低碳產業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