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3〕1093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將布局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減污降碳協同、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并明確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重點方向、保障措施、組織實施方式等。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訪,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方案》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和技術應用是關鍵支撐。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作出明確部署,要求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節能低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202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鍛造新的產業競爭優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均提出“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
從實踐看,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要經歷技術研發、示范引領、規模化推廣三個階段,公共資金更重視前端技術研發,社會資本更看重成熟技術應用,而從“走出實驗室”到“走向市場化”的中間環節仍相對薄弱。目前,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落地應用面臨技術成本高、資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亟需加強支持和引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應明顯、減污降碳協同的示范項目,不僅有利于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推廣,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綠色低碳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和政策環境,是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產業競爭優勢的關鍵舉措。
問:《方案》提出了哪些綠色低碳技術重點方向?
答:《方案》將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按照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分為三大類。
一是源頭減碳類。我國能源活動碳排放占整體碳排放的比例超過80%,能源生產環節降碳對于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從加快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的要求出發,《方案》提出非化石能源先進示范、化石能源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先進電網和儲能示范、綠氫減碳示范等4個重點方向。
二是過程降碳類。工業生產、建筑運行、交通運輸等是消耗能源和產生碳排放的主要環節,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為助力先進適用技術在重點領域降碳中發揮關鍵作用,《方案》在提出工業、建筑、交通3個領域關鍵技術類別的同時,還提出減污降碳協同和低碳(近零碳)園區2個重點方向。
三是末端固碳類。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作為可以實現二氧化碳深度減排和資源化利用的技術,是支撐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兜底”技術之一。《方案》提出全流程規模化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進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個重點方向。
問:《方案》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方案》提出三方面支持舉措。一是資金支持。對屬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示范項目,統籌利用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渠道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示范項目,將符合條件的示范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同時,鼓勵各地區通過預算內投資及其他財政資金渠道,加強對示范工程建設的支持。二是金融支持。加強金融稅收政策支持,積極發揮碳減排支持工具、氣候投融資等綠色金融產品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并落實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等保險補償機制。三是其他要素保障。加強用能要素保障,將碳減排效果作為節能審查的重點考量因素;加強用地要素保障,鼓勵地方探索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靈活的土地供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問: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將如何組織實施?
答:《方案》提出了各重點方向和保障措施的部門分工,并明確了項目組織申報、項目遴選推介、項目管理、經驗推廣等環節的工作要求。項目組織申報方面,由各地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先進技術示范項目組織工作,并建立項目儲備庫。中央企業項目匯總推薦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項目遴選推介方面,充分調動部門積極性,在地方報送基礎上,通過部門初審、第三方評估、部門復核三個環節,確保所選項目符合方向要求。項目管理方面,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實施情況開展評估檢查,并建立先進技術示范項目退出機制,壓實地方監管責任。經驗推廣方面,對于示范效果突出、商業潛力較大的技術和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舉措,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對于具備推廣價值的改革舉措和經驗做法,總結推動上升為國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