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推“超超低”弊端多—— 穩固超低排放成果 持續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
發布時間:2023-06-01 10:38:00
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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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自2019年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下稱《意見》)以來,國內鋼鐵企業紛紛響應,加大污染治理技術引進和資金投入,鋼鐵污染治理技術、環境管理水平得到空前提升。截至5月底,已有80余家鋼鐵企業完成全過程或部分超低排放改造公示。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對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貢獻明顯,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認可。
在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過程中,排放濃度下降,總量減排明顯,個別裝備排放短時濃度極低。一些地區借此提出“超超低”限值要求,一直以來被認為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的燒結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限值最嚴指標定為5毫克/立方米、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軋鋼加熱爐、熱風爐等排放口排放濃度指標要求也大幅加嚴,遠遠超出國家超低排放標準要求。
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推進過程中,鋼鐵企業實施了大量工程項目,建成后設備運行能耗上升明顯,脫硫脫硝物料消耗大幅增加。當前,穩定達到《意見》排放限值要求的裝備,“超超低”限值已經近乎“零排放”,實現難度極大,不符合“精準科學治污”的要求,明顯偏離“協同推進降碳減污”的政策方向。筆者認為,超低排放是歷史性的跨越,已經達到全球鋼鐵污染防治的領先水平,不應該也不需要再做太多標準的調整,應以穩定達標為契機,將鋼鐵高質量發展向多角度縱深方向推進。
綜合來講,強推“超超低”存在諸多弊端:
首先,技術工藝成熟度不足。國內企業在推進超低排放改造過程中,按照《意見》指標對治理技術進行了充分的調研和分析,早期能夠達到要求的技術工藝并不多,超低排放標準已經接近治理工藝上限。在近3年的實踐過程中,平均排放濃度穩定達到《意見》中超低排放標準要求的難度很大,相當一些治理設施在啟停機階段、工況波動等情況下,極易出現短時超標。
其次,投入和收效懸殊。絕大多數超低排放改造設施是按照《意見》標準設計安裝,加推“超超低”,必須對設備進行二次升級改造,投資額巨大。初步測算,“超超低”的投資成本和運行成本至少是超低排放的1倍以上,二次減排量不足超低排放改造的1/10。在當前國際國內市場形勢低迷的情況下,鋼鐵行業利潤持續下滑,“超超低”限值對企業資金綜合投用造成巨大影響,勢必降低企業活力,違背高質量發展初衷。
再次,容易產生新的環境問題。推行“超超低”,對精度控制的要求大幅提升,會一定程度上增加脫硫劑、脫硝劑的消耗。特別是在氮氧化物治理上,過低的指標意味著消耗更大量的氨,為了滿足“超超低”氮氧化物排放指標,勢必采取增加脫硝劑、升溫等提高反應強度的措施,使氨逃逸風險進一步加大。結合部分數據調研分析,現有各類治理設施若執行“超超低”氮氧化物排放標準,S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后煙氣中氨濃度將至少達到20毫克/立方米以上,操作不當的,數值將達到這一數值的數倍。多項研究表明,氨對空氣中PM2.5的生成有著非常明顯的促進作用,氨逃逸的增加也會影響空氣中PM2.5濃度,極易造成二次污染。同時,為達到“超超低”,能源消耗近乎成倍增長,二氧化碳排放量間接大幅增加。
綜上,筆者認為,在鋼鐵超低排放和“雙碳”背景下,應遵循客觀規律,尊重和相信科學,拋開“超超低”不切實際、得不償失的花式作秀,以精細嚴實的超低排放改造為推進手段,統籌協調降碳和品質提升,努力實現污染治理、氣候變化應對能力及鋼鐵國際競爭力提升的多重目標。
一是持續并加快推進超低排放改造進程,將《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到每一道工序、每一個排污節點。重點地區應進一步加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和幫扶力度,督促企業深度分析自身污染物排放治理情況,加快治理技術選型和工程施工,在規定時限內,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非重點地區則要全面梳理鋼鐵超低排放改造的困難,結合已經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典型案例,提前謀劃,快速實施。企業作為污染排放和治理的主體,領導真重視、資金真投入、實施真工程、管理水平真提升,才能高質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環境水平提升。在超低排放改造過程中,必須堅持 “四要四不要”(要成熟可靠技術,不要魚目混珠;要統籌減污降碳,不要治標不治本;要時間服從質量,不要欲速不達;要扶優汰劣,不要劣幣驅逐良幣)。
二是鞏固超低排放改造成果。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是一個成果,也是一個新的開始。要確保治理效果,把長效穩定達標排放作為考核衡量的標準。各地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可逐步將超低排放作為新的指標體系進行日常管理,加大監督審查力度。鋼鐵企業應以超低排放為契機,強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和穩定達標排放管理,將超低排放系列文件轉化成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管控機制。
三是超低排放和降碳協同推進。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超低排放改造本身就是系統性工程,統籌協調源頭減污、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的關系,可以更好地實現減污降碳雙重目標。實際工作中,做好清潔能源替代、綠電引入和使用、煙氣循環、高爐煤氣精脫硫等源頭減污工作,熱風爐、軋鋼加熱爐、熱處理爐等應用低氮燃燒技術等過程控制措施,可大幅降低污染物初始濃度和后期治理難度,經濟可靠,長期穩定。
四是大力支持技術升級。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規污染物和一氧化碳、二[噁] [惡]英等非常規污染物深度治理上,要加大研發力度,推動形成能源更加高效利用、多污染物協同處置的新興技術集群;大力扶持更加節能經濟的新冶煉方式,推動實現現有長流程鋼鐵生產工藝流程顛覆性換代升級。
五是推進結構性改革,加快鋼鐵行業整合重組。我國鋼鐵行業存在規模差異大,產業集中度相對偏低,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不完善,綜合產品競爭優勢不明顯等諸多特點。應加快按照《意見》要求,形成安全保障能力強、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高、產品類別合理、產品質量先進的高質量發展新局面。《意見》中有關指標和管理要求的提出,有著充分的考量,大可不必再在排放指標上層層加碼推行“超超低”,而應把精力向統籌協調推進鋼鐵多維高質量發展傾斜,推動區域環境、經濟、社會全面升級。(陳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