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執法案例凸顯部分鋼鐵企業僥幸心理
應急管理部公布的4例鋼鐵企業典型執法案例,直指相關企業存在的違反鋼鐵企業執法檢查重點事項(簡稱“鋼8條”)。主要包括5種類型:一是煉鋼廠在吊運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冶金鑄造起重機;二是職工休息室、鋼水罐熱修工位等人員聚集場所設置在鋼水、液渣吊運的影響范圍內;三是連鑄流程未規范設置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四是煤氣區域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五是煤氣設施未設置吹掃設施。
國家層面制定并公布鋼鐵企業執法檢查重點事項的初衷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期通過加大執法檢查和督促閉環整改力度,從根本上遏制鋼鐵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但從應急管理部公布的4例鋼鐵企業典型執法案例可以看出,“鋼8條”所提示的注意事項在相關鋼鐵企業依然存在,全國范圍的整治“清零”任務還未全面完成,暴露了相關企業依然存在僥幸心理。這些企業仍未嚴格落實逐項逐設備對“鋼8條”情況的徹底自查和閉環整改,同時存在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少數”對安全和發展的認識依然不到位及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仍需進一步監督強化的問題。
近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暴露管理漏洞
2022年3月4日,國務院安委辦通報3起典型事故情況,其中2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涉及鋼鐵企業。一是安徽某鋼企“2·6”球團帶式焙燒機脫硫脫硝系統灰斗開裂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二是廣東某鑄造廠“2·18”電弧爐側壁氧槍漏水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13人輕傷。3月24日,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召開全國鋼鐵企業事故分析視頻會議,會議通報內蒙古某鋼企球團脫硫脫硝環保項目“3·14”生產性火災較大事故情況,該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
結合事故通報,這幾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雖不直接涉及重點執法事項,但一定程度暴露了現階段鋼鐵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檢維修作業風險管控不到位情況突出。上述事故都發生在檢維修作業過程。鋼鐵企業因其工藝復雜檢維修作業數量龐大,且大部分交由第三方組織實施,轉包、分包大量存在,同時一線作業人員大多為勞務派遣人員,安全素質總體不高、安全技能不足,很容易造成各方責任銜接不暢而出現安全管理盲區、漏洞。此外,上述事故暴露出檢維修作業的特點就是群死群傷,主要原因是鋼鐵企業在檢維修作業時會聚集較多人員,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就會造成大量傷亡。相關鋼鐵企業應充分認識到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風險要遠遠高出正常生產狀態。
二是對環保設施帶來的新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不足。近年來,鋼鐵企業上馬不少環保設施,但由于前期認識不足和技術等原因,部分項目可能在工程設計、設備制造、現場施工、安裝調試等環節存在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設備安全系數不高、鋼結構不符合強度要求、焊接質量不合格、施工質量驗收把關不嚴等問題。同時,各鋼鐵企業新投產的環保設施大部分在投運初期都會存在生產運行不暢等情形,需要不定期停產檢修。但由于很多運營單位對環保設施調試和試運行期間的安全風險辨識不充分、管控不到位以及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等,容易引發事故。
三是對運行和檢維修外包項目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上述事故中的2起環保設施事故均是外包項目,均存在委托方沒有履行好對承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管理職責的情況。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委托方對承包單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多數變成了只發包、少管理,甚至只發包、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對承包商的檢維修作業內容、安全防范措施等失管失控、對檢維修作業方案涉及安全風險不評估、不審核等情形。與此同時,“專業”承包單位往往在安全管理上并不專業,在非“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且未進行系統性的安全培訓,大量勞務派遣員工達不到專業和崗位的安全技能要求。
除此以外,上述事故還暴露出相關企業總部對其下屬公司以及派出機構安全管控不足。據應急管理部通報,事故相關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都有上級企業總部,而負責具體運行、維護業務的僅是一個非法人資質的項目部,一定程度反映出發包方和承包單位的企業總部對下屬公司和派出機構的安全管理存在明顯的安全管理短板。
鋼鐵企業高質量發展
亟須系統強化安全管控措施落地
鋼鐵企業生產工藝復雜、流程長、危險源多,不僅包括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氮氬氣惰性氣體等高風險危險源,還廣泛存在機械傷害、灼燙、高處墜落、起重傷害等一般風險危險源。也正因此,鋼鐵企業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必須以安全發展作為前提,應當徹底扭轉當下“重生產、輕安全”的錯誤思想,杜絕僥幸心理,在系統推進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建設的同時,不斷強化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控和質量管控,尤其是系統推進企業全員包括各級管理人員和一線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履職、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等系統提升,并將其作為一項根本性、基礎性工作。
一是要聚焦“鋼8條”重大執法事項切實實現全面清零。各鋼鐵企業要高度認識“鋼8條”的制定初衷和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在企業內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和“鋼8條”專題培訓教育的基礎上,持續強化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業務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和專業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在內的企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質量,確保所有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綜合安全能力實現大幅增強;另一方面要再次開展“鋼8條”所涉及設施、場所的逐臺逐項自主排查,切實做到閉環消缺、全面清零,在為企業實現安全高質量發展建立相應基礎的同時,全面推動全國鋼鐵企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目標任務按期完成。
二是要系統開展環保設施新的安全隱患自查自改,專題強化檢維修作業安全管控。各鋼鐵企業應立即開展內部各環保設施安全排查,全面摸排本企業環保設施概況并建立清單臺賬,同時對所涉及的BOT(建設-經營-轉讓)、全托管運營、外委作業等不同合作模式的項目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梳理。與此同時,各鋼鐵企業要切實加強對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管控,系統全面辨識各環節主要安全風險,科學制訂和審查檢維修作業計劃。尤其是要結合檢修計劃提前制訂系統性的隱患排查方案,對重要承載部件、隱蔽工程、關鍵部位環節、易出現的安全風險等進行全面梳理分析,科學合理制訂檢維修方案,并履行審批和現場安全監護職責。
三是要加大系統安全投資,切實在設備設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上求實效。鋼鐵企業設備設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應涵蓋設備設施招標采購、進場驗收、施工安裝、試生產驗收、日常生產操作、日常巡檢和專業點檢、定期檢測維護、停用報廢等環節,應心無旁騖地下功夫、求實效。設備設施采購環節,應突出“性價比”而非“最低價”,應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同時強化設備設施本體部件和安全裝置的一體性,并嚴把到場驗收關;在施工安裝、試生產和驗收環節,應強化專業安全技術人員配置,加強施工安裝質量跟蹤和安全設施變更管理,從源頭上保障設備本質安全;在實施專業點檢和日常巡檢過程中,應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周期,落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設備設施良好可用、安全運行;在生產操作過程,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規范操作,精心維護,發現異常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并強化應急準備,而非延緩等待、置之不理,致使安全風險失控最終演變成事故。設備設施變更時,應嚴格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風險管控,停用設備應落實安全警示和危險能量物理隔離,報廢設施應按照企業管理制度處理并及時清除。
四是要全面夯實外包項目和承包單位安全管控基礎,強化統一協調管理的系統支撐。相關鋼鐵企業總部和上級公司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層層壓實各級子(分)公司、派出機構的安全生產責任鏈條,不斷完善承包商準入、過程評價和退出機制,切實提升鋼鐵企業內部各類承包商的綜合安全管控能力。通過持續加強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訓,切實將勞務派遣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與此同時,發包單位要加強對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履行協議中約定的各方安全生產職責,逐步實現承包商安全管理機制、專職安全管理團隊、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等安全管控要素,與鋼鐵企業內部單位、內部職工同等管理、同等實施的共建格局。
反思鋼鐵企業與“鋼8條”和環保設施安全相關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引發原因,筆者認為主要集中在設備設施本質安全不足、從業人員安全意識與技能不足以及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等,尤其是人的不安全因素所涉及的“三違”問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依然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體因素。也正因此,相關鋼鐵企業應從上述生產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訓,以更加堅定的態度、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有力的措施,堅決自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同時舉一反三統籌抓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推動全國鋼鐵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